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90(一)

发布日期:2019-5-13 15:50:45 点击次数: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正确、合理地在混凝土中应用粉煤灰,使之掺入混凝土后达到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工程质量、节省水泥、降低混凝土成本、节约资源等要求,以适应基本建设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中,在施工现场、集中搅拌站和预制厂,掺用粉煤灰的无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
  不适用于建筑砂浆和作为外加剂载体所应用的粉煤灰。
  第1.0.3条 粉煤灰混凝土的应用,除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粉煤灰的技术要求
  第一节 质量指标
  第2.1.1条 用于混凝土中的粉煤灰质量的指标划分为三个等级。其质量指标应符合表2.1.1的规定。
  粉煤灰质量指标的分级(%)  表2.1.1

质量指标

粉煤灰等级

细度(45μm方孔筛筛余)

烧失量

需水量比

三氧化硫含量

≤12

≤20

≤45

≤5

≤8

≤15

≤95

≤105

≤115

≤3

≤3

≤3

  

2.1.2条干排法获得的粉煤灰,其含水量不宜大于1%;湿排法获得的粉煤灰,其质量应均匀。
  第2.1.3条 主要用于改善混凝土和易性所采用的粉煤灰,可不受本规范的限制。
  第二节 试验方法
  第2.2.1条 粉煤灰的细度,应按本规范附录一《粉煤灰细度试验方法(气流筛法)》测定。
  第2.2.2条 粉煤灰的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和含水量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化学分析法》测定。
  第2.2.3条 粉煤灰的需水量比试验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二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
  第三节 验收要求
  第2.3.1条 用灰单位应按本规范对粉煤灰进行按批检验。每批粉煤灰应有供灰单位的出厂合格证,合格证的内容应包括:厂名、合格证编号、粉煤灰等级、批号及出厂日期、粉煤灰数量及质量检验结果等。
  第2.3.2条 粉煤灰的取样,应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计。
  第2.3.3条 粉煤灰的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散装灰的取样,应从每批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不得少于1kg,混拌要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用量大一倍的试样。
  二、袋装灰的取样,应从每批中任抽10袋,每袋各取试样不得少于1kg,按本条第一款的方式缩取试样。
  第2.3.4条 每批的粉煤灰试样,应测定细度和烧失量。对同一供灰单位每月测定一次需水量比,每季度应测定一次三氧化硫含量。
  第2.3.5条 粉煤灰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对粉煤灰的各项质量指标规定。当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重新从同一批中加倍取样进行复检,复检后仍达不到要求时,该批粉煤灰应作为不合格品或降级处理。
  第三章 粉煤灰混凝土的工程应用
  第3.0.1条 粉煤灰用于混凝土工程可根据等级,按下列规定应用:
  一、
级粉煤灰适用于钢筋混凝土和跨度小于6m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
  二、
级粉煤灰适用于钢筋混凝土和无筋混凝土。
  三、
级粉煤灰主要用于无筋混凝土。对设计强度等级c30及以上的无筋粉煤灰混凝土,宜采用级粉煤灰。
  四、用于预应力钢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及设计强度等级c30及以上的无筋混凝土的粉煤灰等级,如经试验论证,可采用比本条第一、二、三款规定低一级的粉煤灰。
  第3.0.2条 粉煤灰用于跨度小于6m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时,放松预应力前,粉煤灰混凝土的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等级,且不得小于20mpa
  第3.0.3条 配制泵送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抗渗结构混凝土、抗硫酸盐和抗软水侵蚀混凝土、蒸养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地下工程混凝土、水下工程混凝土、压浆混凝土及碾压混凝土等,宜掺用粉煤灰。
  第3.0.4条 根据各类工程和各种施工条件的不同要求,粉煤灰可与各类外加剂同时使用。外加剂的适应性及合理掺量应由试验确定。
  第3.0.5条 粉煤灰用于下列混凝土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一、粉煤灰用于要求高抗冻融性的混凝土时,必须掺入引气剂;
  二、粉煤灰混凝土在低温条件下施工时,宜掺入对粉煤灰混凝土无害的早强剂或防冻剂,并应采取适当的保温措施;
  三、用于早期脱模、提前负荷的粉煤灰混凝土,宜掺用高效减水剂、早强剂等外加剂。
  第3.0.6条 掺有粉煤灰的钢筋混凝土,对含有氯盐外加剂的限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与粉煤灰取代水泥的最大限量
  第一节 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第4.1.1条 粉煤灰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强度保证率、标准差及离差系数等指标,应与基准混凝土相同,其取值应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第4.1.2条 粉煤灰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的龄期,地上工程宜为28d;地面工程宜为28d60d;地下工程宜为60d90d;大体积混凝土工程宜为90d180d。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以上各种工程采用的粉煤灰混凝土,其强度等级龄期也可采用相应的较长龄期。
  第4.1.3条 混凝土中掺用粉煤灰可采用等量取代法、超量取代法和外加法。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按绝对体积法计算,其计算方法按本规范附录三规定执行。
  第4.1.4条 当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采用超量取代法时,超量系数可按表4.1.4选用;当混凝土超强较大或配制大体积混凝土时,可采用等量取代法;当主要为改善混凝土的和易性时,可采用外加法。
  粉煤灰的超量系数 表4.1.4

粉煤灰等级

超量系数

1.11.4

1.31.7

1.52.0

 

 

 

 

 

4.1.5条 粉煤灰的含水率大于1%时,应从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用水量中扣除。粉煤灰混凝土中掺入引气剂时,其增加的空气体积应在配合比设计的混凝土体积中扣除。
  第二节 粉煤灰取代水泥的最大限量
  第4.2.1条 粉煤灰在各种混凝土中取代水泥的最大限量(以重量计),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粉煤灰取代水泥的最大限量    表4.2.1

混凝土种类

粉煤灰取代水泥的最大限量(%)

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

矿渣硅酸盐水泥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

25

15

10

钢筋混凝土

高强度混凝土

高抗冻融性混凝土

蒸养混凝土

30

25

20

15

中、低强度混凝土泵送混凝土

大体积混凝土

水下混凝土

地下混凝土

压浆混凝土

50

40

30

20

碾压混凝土

65

55

45

35

4.2.2条当钢筋混凝土中钢筋保护层厚度小于5cm时,粉煤灰取代水泥的最大限量,应比表4.2.1的规定相应减少5%
  第五章 粉煤灰混凝土的施工
  第5.0.1条 粉煤灰掺入混凝土中的方式,可采用干掺或湿掺。其掺入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干掺时,干粉煤灰单独计量,与水泥、砂、石、水等材料按规定次序加入搅拌机进行搅拌;
  二、湿掺时,先将粉煤灰配制成粉煤灰与水及外加剂的悬浮浆液,与砂、石等材料按规定次序加入搅拌机进行搅拌。
  第5.0.2条 使用干态或湿态粉煤灰应以重量计量,称量误差不得超过±2%。粉煤灰中的含水量,应在拌合水中扣除。
  第5.0.3条 粉煤灰混凝土拌合物必须搅拌均匀,其搅拌时间应比基准混凝土延长1030s
  第5.0.4条 粉煤灰混凝土浇筑时,不得漏振或过振。振捣后的粉煤灰混凝土表面,不得出现明显的粉煤灰浮浆层。
  第5.0.5条 粉煤灰混凝土振捣完毕后,应加强养护,混凝土表面宜加遮盖,并保持湿润。暴露面的潮湿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干燥或炎热气候条件下的潮湿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1d
  第5.0.6条 粉煤灰混凝土在低温条件下施工时应加强表面保温,粉煤灰混凝土表面的最低温度不得低于5。寒潮冲击情况下,日降温幅度大于8时,应加强粉煤灰混凝土表面的保护,防止产生裂缝。
  第5.0.7条 蒸养粉煤灰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成型后热预养温度不宜高于45;预养(静停)时间不得少于1h;常温预养时,其预养时间应适当延长。
  二、蒸养时的升温速度宜为1520
/h;恒温温度宜为8590;降温速度宜为3545/h
  三、蒸养粉煤灰混凝土的养护周期,宜为810h
  第六章 粉煤灰混凝土的检验
  第6.0.1条 粉煤灰混凝土的质量,应以坍落度或工作度、抗压强度进行检验。引气剂的粉煤灰混凝土,应增测含气量。有特殊要求时,还应增测其它相应的检验项目。
  第6.0.2条 现场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或工作度的检验,每班至少应测定两次,其测定值允许偏差应为±2cm
  第6.0.3条 粉煤灰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非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至少成型一组试块;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至少成型一组试块;不足上列规定数量时,每班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二、用边长15cm的立方体试块,在标准养护条件下所得的抗压强度极限值作为标准。
  三、每组3个试块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组试块强度代表值。当3个试块的最大或最小强度值与中间值相比超过15%,以中间值代表该组试块的强度值。
  第6.0.4条 掺引气剂的粉煤灰混凝土,每班应至少测定2次含气量,其测定值的允许偏差应为±0.5%